首先,完全理解,并全手全足地支持版主大人将某一部分有关《JavaScript征途》的贴子移至水区。
其次,作为对于一个技术论坛纯洁性的保护,以及对于个人劳动成果的尊重,我,决定积极响应版主号召,此贴准谈技术!
又,如果连技术也不准谈了,请仍各位版主大人将本贴移向水区,本人一如既往地支持、关心、关注,以及全心全心、全手全足地维护论坛和谐。
此为开场白,并向诸版主、版副等责权人士的辛勤工作予以深深致敬。
----------邪恶的分隔线,以下为技术讨论--------
关于此次炮轰事件,以下相关水贴中:
“我,积极响应《JavaScript征途》读后感写作有奖召集令!”
http://bbs.51js.com/viewthread.php?tid=85553
“炮轰《JavaScript征途》,兼批技术社区的吹捧之风”
http://bbs.51js.com/viewthread.php?tid=85542
“买了月影的《JavaScript王者归来》,是否还有必要买《JavaScript征途》? ”
http://bbs.51js.com/viewthread.php?tid=85552
以及如下相关非水贴中:
“推荐一本JavaScript新书”
http://bbs.51js.com/viewthread.php?tid=85328
有关于技术的,暂有结论,或悬而未决的技术问题包括:
1、Aiming同学说:
“JavaScript 里面有6种基本类型,对象是其中一种,各种对象是“对象(object)”这一种类型中的子类(类型)”
是正确的吗?以及相对应的,他批评《JavaScript征途》中的如下文字:
“JavaScript 语言只有 3 种最原始的数据类型:数值型、字符串型和布尔型……JavaScript 还定义了几个特殊的数据类型,如空类型(null)和未定义类型(undefined)。基本数据类型按值传送,而复杂数据类型按引用传送。”
到底正确与否呢?
本问题,参见如下文章:
http://aimingoo.spaces.live.com/ ... 3D5CEAFB3!906.entry
2、对于如下属性存取:
Box.prototype.constructor.constructor.prototype
css8先是称“作用域链”,随后改称“原型域链”。请问,什么是“原型域链”?“原型域链”除了用了作文字烟幕之外,这个名词抽象的技术含义是什么?用在哪里?
本问题,参见css8的回复,以及“就这个话题咱们还可以继续讨论”的约请,
http://bbs.51js.com/viewthread.p ... muid=7929#pid596542
随便说,css8原贴中
“实际上它是原型域链,爱民后半句也提到了,原型域与原型域链在JavaScript中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,不知道二位专家认可吗?”这让人误解为我也提到了“原型域链”,并认为“原型域与原型域链”是很重要的概念,这里强调一下,本人从未有此言论。(小小地备注一下:我在QQ上的头像,总习惯用猪头。但签名是:我是猪头,并不等于我是头猪。)
(下述问题直接引述上面的贴子,不复述)
3、求教css8同学的“列表数据的结构还是比较灵活的,以前看过这方面的深入讲解”详情为何?
4、“a引用o”,应该描述成:
a.x = o;
还是:
a = o;
或者是原文“a引用o”本来就令人费解?我们如何讲述上面的两种情况?
5、DOM、CSS与JS能混为一谈吗?还是象css8所说的,需要混为一谈?——因为“所以大家的概念都把JS与DOM混淆在一起”,以及“习惯上是这样认为的”。既然都约定俗成了,我们以后就混作一谈,好不好呀?大家来投票,来说嘛。
6、关于css8的著名语录:
l 计算需要对象,于是就产生了数据。
l 计算需要效率,于是就产生了类型。
l 计算需要控制,于是就产生了变量。
css8同学一方面认为偶的建议不错,一方面又说“要兼顾易读、易解,没有过于在技术上死扣”。那,我们就问,死扣对不对呀?作为一本技术书——而不是领袖语录——到底是要追求技术上的准确性,还是文句上的整齐呢?
造神运动,从人类走向科技昌明的现代社会之后,就渐渐地消失了。我们追求形式上的语录化,是不是,还有点不昌明啊。
7、关于“浮点数是以字符串的形式进行存储的”,这个问题可有结论了?
8、请css8同学,快点把“反之,就不行了”这个问题的“有关代码”想起来。你一想不起来,这个问题就又悬而未决了。过两天我还要去面试前端的新同学,你让这个问题悬而未决,我可怎么出考题才好呢?
9、关于布尔值究竟占几个字节空间的问题,请问css8同学“琢磨一下”好了没?建议看看源代码嘛,不复杂的。
10、关于“回收栈区空间”与“回收对象”的问题,请css8同学再解释一下,在下驽钝,看不明白。有看明白的同学,请举一下小手……
----------邪恶的分隔线,以上为技术讨论。以下为相关讨论--------
最后,关于css8同学,习惯于从google上下载一份“混淆过的”源代码,并以此研究Google网站的同学们“如何定义变量名”的问题,我建议大家就不要做类似的尝试了。古人有缘木求鱼,大略说的就是这种情况。
对于上述问题,大家可以广泛讨论。我们来帮css8同学纠纠错,也或者帮Aiming同学——也就是偶了,以及hax同学纠纠错。凡技术讨论,必有正误,和稀泥的、和事佬的,或者墙头草的,何必谈技术呢?版主版主,各位版主同学权力大,直接请他们移驾水区即可了。
最后并感谢朱同学/css8迅速有效地响应读者反馈,导致我们有这么多问题悬而未决,想必绝非出自他的本心了。你看人家忙得,注册一年来只在51js上发了两个主贴:
http://bbs.51js.com/viewthread.php?tid=85328
http://bbs.51js.com/viewthread.php?tid=81525
所以如此私务缠身之下,仍能与我们讨论技术,应鼓励、激赏,厚谢以报。所以这里还应该象css8同学一样,多在51js上面来讨论一些技术上问题。只作文著书而疏于讨论技术,于丹是文化人,所以人家做得;我们是技术人,所以做不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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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Aiming 于 2009-9-25 16:32 编辑 ]